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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2013年度“2011计划”推进座谈会暨首批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授牌仪式
阅读次数:添加时间:2013/07/31 发布:管理员

7月22日,教育部主办的2013年度“2011计划”推进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杜占元、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批认定中进入会议答辩的35个中心牵头高校主要负责人和中心主任,以及部分“985”高校主要领导共200余人参加会议。我校校长、中心理事长黄维院士,副校长、协同创新部部长、中心主任乔旭,协同创新办公室、中心副主任秦卫明,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卢晓梅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主持,会议为首批认定的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授牌仪式,校长黄维院士代表学校接受授牌。会上,教育部科技司司长王延觉介绍了“2011计划”总体实施情况,社科司副司长张东刚介绍了文化传承协同创新推进情况。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介绍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总体规划课题组研究进展状况。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交流了各自的建设经验,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专题介绍了各自“2011计划”推进情况,江苏、上海、辽宁三省(市)就“2011计划”推进情况向大会作交流发言。最后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讲话。

杜占元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2011计划”实施一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2011计划”的实施,极大地深化和丰富对协同创新的认识,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开始有效运行并显示较好的运行活力,集聚一批优质的创新资源,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杜占元强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要把握好国家重大需求与协同需要、自主培育与国家认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高校整体推进发展、已有基础与改革创新成效、业务发展与机制创新、学校努力与地方及国家支持等方面的关系。杜占元副部长对当前推进“2011计划”提出五项要求:一是树好典型,立好标杆;二是研究制定经费管理办法;三是制定宏观和总体发展规划;四是尽快明确配套和支持政策;五是启动第二批协同创新中心认定。

此次推进座谈会时间紧凑,信息量大,以下三方面信号强烈。一是国家“2011计划”是个改革的计划。“2011计划”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落实十八大精神,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个具体措施,同时也是深化高度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一个总揽性的抓手,是继“211”、“985”之后,高等学校第三个重要的里程碑。“2011计划”是设计多方面、多维度、系统性的综合改革计划,目的是实现高校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认定真正达到谁改革谁优先,谁协同谁受益,实现创新主体在创新要素上的深度融合,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协同形成新优势。二是国家“2011计划”是个长期的计划。近期国家“2011计划”将形成三个层面的文件,构建完整的组织政策体系。第一层面是计划的实施意义,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实施方式,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第二层面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宏观指导和顶层设计,即《“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第三层面是计划实施的管理,主要包括“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政策支持意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中心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等管理文件。会议透露到“十二五”末,国家将计划选择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迫切的领域,择优、择重认定和建设80—100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三是“2011计划”是个真干的计划。国家通过资金、政策双轮驱动发展。财政部以四年一个周期,根据类型和类别不同,适当区分档次,确定整体数量。基本原则是谁的工作多,质量高,贡献大,谁就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具体方式是每年拨付一定比例,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全部拨付,在使用学校享有自主权。教育部将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给高校充分自主权,让高校把协同创新中心作为机制体制改革的试验田,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二是在教育部、财政部的权限内给协同创新中心独立权利,比如大家都关注的增加招生指标,有些计划的独立申报。三是争取其他部委联合支持,比如发改委、科技部给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持续的、连续的支持。认定满两年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中期评估;认定满四年后,由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国家评估,对于评估优秀的中心,将纳入高校的稳定投入予以长期支持;对于评估良好的中心,将继续给予一个周期的专项支持;对于评估结果一般中心,将减拨其专项经费;对无法完成预期改革和发展指标的中心,将予以淘汰。

“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2011计划”实施的基本载体,是一个依托高校管理的具有相对独立人事、财务管理的科研实体,是高等学校推动综合改革的试验区。要强化高校主体责任,优先支持中心发展;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增强高校改革自主权;要落实专项经费支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规范中心管理运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通过中心的建设,力争解决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某些瓶颈,突破制约自主创新的机制体制壁垒,转变高等学校的发展方式,促进高等学校与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推动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产出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有力地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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