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立足于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为中心提供智力支撑。为确保中心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中心原则上以培养大三、大四年级的本科生为主,以工程实践训练、工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为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中心每年从本科生中选拔20人组成轻合金材料与制造人才培养试验班。试验班学生主要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近专业的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保研比例)
3.中心将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为重点和突破口,根据中心的特色改革优化本科课程体系,突出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主要包括:(1)加强学科交叉,突出工程能力,强化工程素质教育,优化课程体系。将把本科培养方案中与生产工艺、设备等有关的课程安排在中心授课,将毕业设计、论文等安排在现场进行;(2)增设“企业案例分析”、“企业管理”、“项目管理”、“领导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经济管理类课程,促使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培养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3)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授课教师深入结合工程实例、工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讲授。开展结合生产实际的案例式教学,试验班1/3的课程教学和考核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实现考核形式多样化。
4.本科人才实施学校与中心联合培养,依托中心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与中心签订共同培养人才协议和联合培养实施办法,融入中心技术力量作为培养师资,利用中心的设备、环境和先进技术资料作为培养条件,各相关专业与中心联合制定培养标准,形成实质性的学校—中心人才培养联合体。(1)建立联通式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中心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中心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管理。成立由资深教授、企业专家、教育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中心管理提供咨询。二级学院与中心成立工作班子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保证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的顺利实施。(2)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和定位,与中心形成“双参三联合”工程实践教学机制:中心参与学生培养过程、学生参加中心科研与生产过程;联合制订实践教学计划、联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联合考核实践教学质量。(3)以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为契机,整合中心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通过构建实践教学平台、工程能力训练平台、工程技术开发平台、生活保障平台以及实践教学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工程实践教学条件。
5.实行学校-中心“双导师”制,培养学生工程应用能力。从事工程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教师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两部分组成:专职教师为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校内教师;兼职教师为协同体内聘请的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对试验班的学生从大一开始配备校内指导教师,从大二开始选派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做导师,从大三开始配备企业工程导师,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对于试验班学生的师资配备建立遴选制度,强调工程型教师的比例,并对教师的工程实践背景严格把关。试验班学生在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环节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教师和中心专家共同指导。
6.本科阶段研究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将优先进入协同中心,实行硕博连读,专门制定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方案。
7.协同体内开展学生联合培养、学分互认,鼓励学生到世界名校及协同体内高校进行游学、交换培养、学位攻读。
8.实施办法中有关试验班人才培养的细则参见《中南大学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10〕 113号);国内交流生有关细则参见《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