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将本着“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国际性”的原则,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国家交流与合作,中心通过汇聚国际资本、信息、技术、人才,完善合作机制体制,不断拓宽自身的国际视野,提升自身的对外交流能力和科研学术水平。将中心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水平的协同创新基地。
第二章 交流合作模式
第二条 学生海外访学计划。中心拓展联合培养、交换生、短期访学、暑期学校、海外实习实践、短期社团文化交流、国际竞赛等各类项目,逐步提升海外游学经历的本科生比例。并大力推进研究生参加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国际会议、短期访学等项目,逐步提升海外游学经历的研究生比例。
第三条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心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争取并承担国际框架和国际组织的科研项目,加强与国外著名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科技合作。
第四条 建设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中心将围绕学科优势、专家优势、政策优势,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共建化学化工国际合作研究中心,选聘优秀专家学者加入中心,组建团队,联合攻关。
第五条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着力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拔尖人才和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各种灵活的形式吸引一批优秀的外籍教师到学校参加教学科研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多元文化的融合。
第六条 广泛开展联合办学合作。中心将依托自身优势,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学生的联合培养,探索双学位模式,选派学生赴国外研修,招收国外留学生到中心开展科学研究,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夯实专业基础。
第七条 建立学历教育的学位课程体系。中心将设置与国际接轨的全英文学位课程体系及相应的全中文课程体系,聘请外籍教师授课等各种措施,切实提升英文课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 保障机制
第八条 加大经费投入,健全资助体系。
1.学生海外访学经历资助体系。设立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资助学生参加海外游学项目;建立学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支持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高水平学科竞赛;建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项目,组织开展校园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中心开展各类合作办学项目。
2.国际科技合作资助体系。对于获得国际合作项目的教师,学校按照境外实到的科研经费情况给予奖励;设立国际会议资助项目,制定相应的流程和标准,对相关学院和专业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以及相关教师在重要国际会议上做大会主题报告或特邀报告给予重点支持。
3.师资队伍国际合作交流资助体系。设立提升外语能力项目、青年教师、管理干部及支撑队伍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研究建立教师在高水平国际学术、行业组织任职的资助办法、教师海外学术休假资助办法,为教师开拓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保障。
4.留学生教育资助体系。设立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留学生生源;设立全英文试点专业启动经费,重点支持若干专业进行全英文教学体系建设试点。
第九条 组织服务保障。
1.在学生教室和宿舍、科研实验和办公服务场所等校园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中融入国际化理念,更加适应人才培养国际化的需求。加强图书文献资源体系的建设,提升英文版图书的数量和比例。
2.做好来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教学、生活用房等支撑条件的规划和建设,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后勤支持和保障。
第十条 中心将依托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国际合作交流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和资助管理体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