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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6-05-24

按照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学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定向生、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毕业时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可将户口从原址直接迁入工作单位。

请有意愿迁移户口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取得《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确保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如发现疑问或不符时应及时更正,户口迁入学校后不办理一切更名、更正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还需填写新生户口信息表(见附件 1)。报到时,学院统一收取《户口迁移证》、新生户口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上述材料应在报到后十日内上交,逾期后不再受理。

户口迁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或新利18彩票 。

新生户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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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关系

姓名

称谓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直系

亲属






旁系

亲属






身份签发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注:①直系亲属填写一个(父、母、哥、弟、姐、妹)

②旁系亲属填写一个(舅、叔、姨、姑、表哥、弟、姐、妹)等

③班级入学报到后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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