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
1、请各学院按照《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1)指导学生正确填写户口迁移地址。
2、请各学院在6月4日16:00前,上交《2021届XX学院毕业生户口迁出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后请学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电子版需现场拷贝上交,联系人:徐老师,电话:58138017。
3、因毕业生户籍迁出政策调整,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即可完成迁出,迁至工作所在地的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迁至外校升学所在地的毕业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请各学院收集相关材料复印件后,统一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联系人:徐老师,电话58138017。
二、有关要求
1、根据学校户口管理规定,请学院通知所有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原则上全部迁出。
2、学生户口迁移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填写注意事项审核把关,并按时上交,未按时按规上交的,将无法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户口迁移。
附件1: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2:2021届XX学院毕业生户口迁出汇总表
保卫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