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最新政策要求,毕业生迁出户口须取得毕业证方可办理,经与辖区派出所沟通协调,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集中办理户口迁出要求
申请人员须确保能够取得毕业证,无法确保的请勿向学院申报。
二、户口迁出去向分类
去向 分类 |
必要 条件 |
申请户口迁出 所需材料 |
迁移证填报说明 |
领取迁移证所需材料 |
迁至 原籍 |
毕业证 |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迁回原籍申请表 |
按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精确至门牌 |
毕业证 复印件 |
迁至 用人单位 |
毕业证、报到证 |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三方协议复印件 |
确认工作单位可以落户,地址填写精确到门牌号,并且与报到证地址一致 |
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 |
迁至 升学学校 |
录取通知书 |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按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要求填写 |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注:(1)所有能够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均可迁至原籍,已录取升学但未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迁至原籍,也可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回校办理(因疫情反复,建议迁至原籍)。
(2)本校升学读研、读博的学生,仅填写附件2即可,无需履行其他手续。
(3)个别毕业生户口不迁回原籍,需投靠父母现在家庭地址落户,请提供父母户口复印件及申请当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6月2日16:00前将《2022届XX学院毕业生户口迁出汇总表》(请确保填写学生均能取得毕业证),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纸质版请学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现场拷贝并发送至:gekai@njtech.edu.cn。
2.学生申请户口迁出所需材料,前期由学院暂存,待发放户口迁移证三日内,将上述材料与毕业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统一按汇总后(每名学生的材料放在一起),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
3.根据公安机关现行户籍政策,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具,将无法更改户口迁移地址,且无法恢复户口,只能到迁移地进行落户。请申办户口迁移的同学,务必提前咨询落户地派出所,确认能否落实、所需材料及落户流程。
4.学生户口迁移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填写注意事项审核把关,并按时上交,未按时按规上交的,将无法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户口迁出。
5.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58138017;葛老师,58139975。
保卫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