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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土木工程学院会议室借用办法》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在校、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院会议室设备和家具已基本到位,经学院研究,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启用,为提高会议服务水平和会议场所充分利用,制定土木工程学院会议室借用办法,本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会议室安排:
(一)学科楼:
1、101国际交流视频会议室:固定桌椅、固定视频、音频系统,可容纳72人;
2、102会议室:固定桌椅,固定视频系统,可容纳14人;
3、104会议室:活动桌椅,固定视频、音频系统,可容纳40人;
4、105会议室:活动桌椅,固定视频、音频系统,可容纳40人;
5、308会议室:固定桌椅,移动视频系统,可容纳12人;
6、二楼报告厅:固定视频、音频系统,可容纳167人
7、接待室:8人(报告厅和接待室归学校管理)。
(二)地坤楼:
1、411会议室:固定桌椅,移动视频系统,可容纳40人;
2、610会议室:固定桌椅,移动视频系统,可容纳30人。
(三)抗震中心:
三楼会议室:固定桌椅,固定视频系统,可容纳20人。
二、借用管理
1、学院所属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2、各会议室使用原则上提前三天由使用人填写使用申请单,到学院办公室登记,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使用,其中二楼报告厅和接待室的借用同时必须经过校办综合科审核同意。
三、适用范围:
1、学科楼101会议室原则上用于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和学院重要会议和活动,其他会议室在保证学院层面各项会议的安排情况下,对各二级单位、教职工和课题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研讨开放使用。
2、学科楼会议室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活动和课程教学使用,学生使用会议室按照就近原则安排,研究生原则上在地坤楼和抗震中心安排,本科生在地坤楼安排,
3、临时召开的会议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4、学院办公室保证各会议室设备的正常使用,会议室使用人要保证会议室桌椅和设备恢复原状和会议产生的垃圾清理。

附:土木工程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单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3日

附:

土木工程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单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申请人

拟使用会议室

学院办公室处理意见

设备要求

办公室主任意见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00 电话:025-5813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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