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级)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党和国家培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年月日的《中级培训(年季班)考试》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四、如违反考试纪律,自愿取消入党资格并接受学校违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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