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初级:评聘对象主要为新进人员,且考核合格。
中级:评聘对象主要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人员。
二、相关政策
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印发新利18彩票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及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南工校人[2018]43号)(见附件)执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69号)文件要求,会计、审计、卫生、出版等行业主管部门有要求的“以考代评”系列,需按规定参加省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
三、组织机构及评审权限
1.各基层单位成立学院(部)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负责所在基层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评审工作。
2.各基层单位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负责申报人员的思想品德考核。
3.学校成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学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
1. 5月25日~5月27日,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7)并提供支撑材料,报所在基层单位,具体为:
初级:本科、大专学历应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1),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2)。申报单位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中级: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申报人员填写《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出版、档案、卫生技术、会计等系列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5)。申报单位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附件6)。
2. 5月28日~6月4日,基层单位审核和推荐,材料公示。
1)各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尤其要做好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认定、科研业绩等审核工作,经审查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者,应将材料退回,不予申报。
2)各基层单位召开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会议和推荐组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审;对以考代评系列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3)各基层单位应公示推荐申报人员材料3天,广泛听取意见。
3. 6月7日~6月9日,报送材料。
初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中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相应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包括第一作者文章原件、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交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等,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同时,各基层单位须提交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和推荐结果(纸质版,签字盖章)。
4.学校评审。
学校召开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确定拟聘人选。
五、若干政策性要求
1.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教师系列(含思政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的要求。
申报初级:获得硕士学位,考核合格;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
申报中级: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2年以上。对于教师系列,具有博士学位,须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考核合格,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有具体的年份、卷号、页码等)时间、科研成果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获奖时间等均以202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4.坚持申报人的申报系列与本人从事的岗位相对应。申报人员应根据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因岗位调整而导致现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不相符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转评。
六、其他事项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6月9日前由所在基层单位汇总后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2室),电子版申报汇总材料请报送至师资科邮箱szk@njtech.edu.cn。
联系人:吕梦醒;联系电话:58139148。
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
http://rsc.njtech.edu.cn/info/1082/2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