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建立总账,各学院及实验中心(室)建二分户账,实验中心(室)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实验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做到账务相符。保持标签清晰完整。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指定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定并悬挂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定期上报报表。
4.低值仪器设备(500元以下)由学院管理,实验中心(室)独立建账,贴低值仪器设备标签。
5.仪器设备须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校验、维护抱养,确保仪器设备完好。
6.仪器设备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卸、改装。
7.实验仪器设备要做好使用记录,借用、调拨、报废、丢失要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
8.管理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