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工作,形成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基于研究生奖学金惠及面更广的原则,制定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以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奖学金评比工作。
(一)本办法所涉“奖学金”为学院推荐(评审)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润英联奖学金、陶氏化学奖学金、协同创新奖学金、时钧奖学金、中圣集团圣诺奖学金以及后续学校或学院新增的奖学金等。
(二)本办法所涉“学术成果”为SCI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专利等。
(三)凡作为参与评选上述奖学金评审的学术成果,均为未参与已获奖学金认定的成果,即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6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