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的通知
(南工委办(2007)第001号)
为了弘扬师德风范,强化育人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巩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成果,持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激励广大教职工更好地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发展,投身于学校的教学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并评选“教书育人”、“优质服务窗口竞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与名额
2006—2007年度在“教书育人”、“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名额全校设10个。“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名额全校设10个。“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按各单位人数2%比例分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30名,“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个人23名。
“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有教学任务的学院(含各系级单位、学办)中产生;“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校部机关、后勤集团、科技集团、江浦校区、省药物研究所、电光源研究所、图书馆等单位(含各处、学院办公室等科级单位)中产生。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重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工作,研究制定“教书育人”、“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2、加强师德建设,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效显著。
3、强化服务意识和育人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得到师生好评。
4、参赛单位整体讲理想、讲公德、讲文明、讲质量。比学习赛思想,比育人赛技能,比态度赛作风,比管理赛措施。
5、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积极努力,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范条例。
2、服务意识育人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踏实,办事认真负责,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得到大家好评。
3、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热忱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有突出感人的事例。
4、保证教学和工作质量,教学效果好,工作成绩突出,工作量饱满。在学校教书育人工作中积极努力成绩显著,在上一年度教学督导组和学生评教评价为优良者。
三、评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各学院、单位党委和分工会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争创先进。
2、
10月
30日
前,各单位按照评比条件和评比名额,进行评选推荐。“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全校共10个名额,每学院对照条件,最多可推荐“教书育人”先进集体1个,学院的院办列入“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学院可推荐一个。
3、评比委员会在九、十月份对全校服务窗口单位进行一次考核检查。
4、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同时,需附推荐申报事迹材料和师生考评意见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于
11月
2日
前交校工会。
5、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评选、公示,并报校党委审批。具体做法:“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在评比会上介绍事迹材料,尔后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产生。先进个人采取书面介绍事迹材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产生。12月份组织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进行交流。下一年9月份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6、请各单位党组织和分工会对“教书育人”和“优质服务窗口竞赛”进行认真动员发动工作,要求广大教职工在“创”字上下功夫,努力创造条件。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书育人”、“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委员会。由高明同志任组长,校工会、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各单位党委书记任委员。具体工作由校工会负责。
2、各单位的评选工作由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工会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工会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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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