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一系列法规,为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现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气瓶、液氮存储设备等。
二、正确和合理地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是提高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一)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负责对学生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的培训。
(二)各实验室贯彻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有关法规,编制本实验室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实验室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建立《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每年将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做好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应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五)发生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爆炸及重大事故,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三、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地执行和落实,是确保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
(一)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
实验教学中心除由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实验室所使用容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容器的专职管理人员应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的职责:
1.负责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2.参加新进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编制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监督检查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6.负责组织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及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二)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责任制
每台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都应有专职的操作人员,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专职操作人员应具有保证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行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技术考试合格。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
2.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3.做好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经常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拒绝执行任何有害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三)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防止因盲目操作而发生事故,教师在指导学生使用时,要先按实验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订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介质成分特别是有腐蚀性成分控制值等。
2.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四、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各实验室除设专人负责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外,还应对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并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一)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取得仪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
(二)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熟悉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三)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高温容器或工作温度低于
0
℃
的容器,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四)高温、高压实验仪器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运行。液化气体严禁超量装载,并防止意外受热。随时检查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保证其灵敏可靠。
(五)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六)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七)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五、本使用规程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0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