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2〕3号)要求,现就2022年省优博优硕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经学校评审公布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二、学校申报数量
省学位办对学校推荐论文名额分配要求如下:每个学位点择优推荐限额为1-2篇。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当年(2020.9.1-2021.8.31,下同)学位授予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没有一级学科点的二级学科点可参照上述办法推荐;一级学科点含多个二级学科点,其中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相应学位类别推荐数阈值(博士20,学硕30,专硕40)的二级学科点可额外推荐l篇。
根据以上要求和我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人数,测算我校各学位授权点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见附件。
三、评选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等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各学院初评
各学院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准确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院所涉学位点初评推荐名单不得突破学校申报限额。(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校内外专家评审表见附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各学院评审工作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邀请学院纪检现场监察指导。初评推荐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推荐名单、相关材料和公示情况报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依据学校申报推荐限额进行审议、择优推荐,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专家遴选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校级专家评审会邀请校纪委派专人现场监察指导。
4、评审结果公示
对拟推荐申报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5、纪律要求
各级评审工作应按评估“五不”纪律严格要求,不弄虚作假、不接受私访、不接受馈赠、不泄露尚未公布的评估信息、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参评论文须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教指委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其中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每篇参评论文(PDF版本)一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学位论文类别(YB指代博士论文、YS-X指代学硕论文、YS-Z指代专硕论文)+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题目(不含副标题)”。学位论文(PDF)和推荐表名命规则详见材料提交说明。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1本、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学术成果支撑材料1套(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2)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3)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排序)。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4)学术成果统计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