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举行与上海中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 《社会实践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时间:2014-10-26 来源: 作者:法政学院 摄影:法政学院 编辑: 上传: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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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法政学院与上海中和保险有限公司、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社会实践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明德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党委书记温晋锋教授、副院长黄月华教授、党委副书记郑万秋,上海中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戴尔钊董事长、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石月梅董事长出席仪式,参加人员还有学院闫志华、孙阳等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仪式由法政学院副院长黄月华教授主持。

黄月华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学院与上海中和保险有限公司、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由来、合作宗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结合学院教学方案改革的情况,进一步强调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指出社会实践活动对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并代表学院对两家公司持续、定向资助学院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表示衷心感谢。随后,刘小冰院长代表学院与上海中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尔钊女士、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月梅女士签订《社会实践合作协议》,刘小冰院长、温晋锋书记、黄月华副院长和戴董事长、石董事长一起为共建 “大学生实践基地”的揭牌。揭牌仪式后,大家进行了亲切的交流。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月梅女士向大家介绍了公司的情况以及自己的创业经历,她告诫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以后的就业过程中一定要牢记社会责任与使命,她表示,南京熙慕琳一定要将户外产品塞沃斯(SWS)打成造属于我们中国自己的国际品牌。上海中和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尔钊女士,作为法政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和支持学院的发展,她与大家分享了在母校学习、生活的感动,讲述了她从基层业务人员到公司总经理,之后自主创业的经历,有力地证明了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表述了与学院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的初衷与目的,指出大学生应该学会用自己的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是实现自身的价值,走向成功的重要基础。刘院长高度赞同二位董事长的观点,同时提出,大学生须学会“四生”,即要学会“生活”、“生存”,“生才”、“生财”,珍惜大学时光,多读书,多实践。温书记补充说道,两位企业家的现身说法打开创了大学生就业新思路,大学应该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法政学院在上海中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京熙慕琳服饰有限公司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旨在为学院的学生们提供社会实践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正如一位参加座谈的学生所说,“成功是由汗水浇灌而来的,企业家们给我们送来了机会,而我们需要的就是努力把握机会,锻炼自己,提升自己,充实大学生活”。(图文:法政学院;校对: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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