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电光源所各项事业蓬勃发展。10月28日下午,电光源所党委书记潘杏平为所里党员干部讲授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题党课。
在专题党课上,潘书记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历史进程、制度体系和总体要求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系统解读了近年来颁布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条例法规,并对研究所广大党员干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潘书记首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剖析。他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保持先进性的特殊要求,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兴衰成败。潘书记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研究所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他指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为研究所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好保障。
潘书记回顾了建党以来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展思想的重要历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建设发展脉络。他指出,我党从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到当今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注重自身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都保持了党的先进性,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他强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党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提出了拓展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使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探索反腐倡廉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课上,潘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等重要条例法规进行了系统讲解,使广大党员干部对这些重要条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体会。
潘书记要求电光源所广大党员干部,一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所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要情况通报与公开制度,要特别强调集体领导,共同决策;二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增强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责任感;四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所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调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保障教职工的合法知情权,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潘书记同时指出,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不是空话,要通过系统地学习,更加深刻地领会精神,并从实际出发,把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加强自身的成长和推动研究所科研生产、学科建设、后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潘书记的讲解脉络清晰明了、内容系统、深刻、教育意义深远,使所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达到了“提高廉政意识、理解廉政意义、明确廉政要求、落实廉政措施”,推动全所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来自电光源材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