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阅卷评分工作3月27日开始,阅卷评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学校组织校内专业教师初评,在此基础上,学校聘请了校外专家进行再评审,以确保评分阅卷过程的“公正、公平、合理”。
为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校先期制定了“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实施办法”、“校省外艺术类校考阅卷评分工作实施办法”。3月22日下午,副校长崔益虎教授主持召开了艺术类专业校考阅卷评分的工作协调会,组织了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和艺术设计学院有关同志,一起研讨了阅卷评分和统分工作流程及基本规范,并就阅卷评分和统分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成立了校考阅卷评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校考阅卷评分工作流程。在阅卷当天,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崔益虎教授,学生事务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校招生办公室主任郭万牛教授,教学事务部部长张广明教授、副部长何琦玲,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夏侃,监察处副处长覃志等亲临阅卷现场,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试卷的评阅和统分工作,并再次提出明确要求。评阅前领导小组和每位评阅老师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强调了评阅纪律和工作流程,强调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艺术类考生招收到我校,使我校艺术类考试真正做到让考生及家长满意、让上级放心。 (文: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艺术设计学院;校对:李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