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后勤服务集团特邀我校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汪自成副教授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后勤集团领导及集团新模范马路校区的内审员、饮食发展事业部全体员工、党政办公室和人力资源与质量监控部全体员工、计划财务部仓库管理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吴贵明也带领校医院多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勤集团饮食事业部是食品安全法的主要贯彻执行单位,为了使全体员工更好地掌握法律标准,依法管理和服务,饮食事业部在前阶段自学的基础上,牵头组织举办了这次培训。后勤集团副总经理王继军在主持讲话中指出,食品安全法是饮食服务的根本大法,集团与此相关的干部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汪自成副教授从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说起,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制定的原因、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以及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使大家明白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接着,他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许可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九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使大家清楚地了解了饮食服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其后,他从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要求,具体介绍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制度建立、制度执行、设备设施提供、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最后,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了违反食品安全法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汪自成副教授还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提出,后勤集团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着重做好预案与事故处置、进货索证与记录、食品留样、聘用合格人员、避免承担连带责任等方面的有关工作。他还建议后勤集团开展连锁经营。
后勤员工们表示,这次培训图文并茂,生动精彩,汪教授的讲解纠正了大家的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也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大家表示,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服务的意识,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做好每一项工作。
据悉,后勤集团还将在下周与江浦校区联合举办江浦校区的有关后勤员工的食品安全法讲座。(来自后勤服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