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休人员一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退休人员需于12月20日前在智能手机上完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老同志,协助退休人员顺利完成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工作处于12月2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群发出通知,提醒老同志及时完成认证。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老同志,我处还于12月9日在丁家桥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答疑,手把手教老同志操作“江苏智慧人社”APP下载并完成认证的全过程。半个月来,我处还通过电话、微信、办公室现场指导、赴老同志家中上门服务等形式满足老同志的不同需求,多种渠道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服务。
作者:沈琳玥(离退休工作处);审核:郑万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