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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刘小冰:若信息不公开,应有救济渠道

时间:2011-08-28 来源: 作者:刘方志 摄影: 编辑:吴炎杰 上传:吴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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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示:人民日报评论部昨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推进,需要更多“参与型公民”的成长。就政府而言,政务公开不应只是告知,而是与公众关系的调整。
现代快报:你如何评价当下政务公开的现状?
刘小冰:我觉得,政务不公开是长期以来老百姓对一些工作不满意的重要方面;现在政府根据相关要求对三公经费这样的事项进行公开,已经是个进步,这也是第二步;政务公开之后,同时实现公民参与,目前来讲,还是一个期望。回过头来,第二步是不是已经做得很好了?我觉得要打个问号。
现代快报:互动式公开的本质是什么?依赖于什么样的条件?
刘小冰:互动式的公开,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是真正在一种民主的背景下所实现的公开,而不是在一种管理的角度下进行公开。从理想的角度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来讲,必须实现互动式的公开。互动式的公开依赖于法治的实现,依赖于公民救济方式的完善。应该说,中国的现实政治已经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拒不公开信息,公众可告到法院。这说明政府要实行政务公开,老百姓要参与这种公开,就意味着法治的完善。而我个人认为,第一,仅仅依赖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应该制定政务公开法、信息公开法,对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以规定。第二,在我国,除了政府信息公开之外,公用事业单位的信息与老百姓更加密切相关。除了政府信息公开,用水用电等信息也应当依法公开。第三,当政府信息或公用事业单位信息不公开的时候,我们应该有相应的救济渠道,那就是法院应当受理老百姓的诉讼请求。只有从立法、司法上加以完善,我们的信息公开才能真正实现互动式、参与式的公开。
现代快报:现在对信息公开的倒逼现象比较引人关注,比如网络发帖后形成关注,最后相关信息公开。
刘小冰:我觉得,倒逼现象有其合理性,在正常的监督方式没有起到应有作用时,才出现倒逼现象。有些人怪网络“炒作”,问题是,就因为你有这些事,网络才会炒。我们应该着重于制度化的安排,一方面,不要把什么事都推给网络,另一方面,仅仅依赖于或者长期形成这样的倒逼机制,不是一种理性的要求。按照制度设计,这些问题都要有人发现和解决的。
现代快报:最高法规定出来后引起热议,有人认为,政府信息不公开导致民可告官落实难.
刘小冰:我倒没有这么悲观。我觉得最高法出台这个规定,恰恰是最高法有信心解决信息公开诉讼纠纷的一种表现。如果最高法说“可告政府”,而我们还持疑虑,那就有问题了。另外,我们只是说通过到法院打官司的行为来彰显法治的价值,同时也是在实践上进一步完善我们的诉讼制度。换句话说,不能寄希望到法院打官司后,关于信息公开的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我们要相信法院,也要有一个心理准备:这事还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当然,法院也应对这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原载《现代快报》2011年8月26日: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8/26/869174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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