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屡屡见诸报端、网络的学术剽窃、学术造假事件,引发了人们关于学者道德责任的讨论。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点人们的认识是相同的,那就是学者道德责任的缺失,不仅影响知识创造的质量和水平、影响社会对学术价值的尊重,而且对社会大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也产生了一定的误导。因此,进一步认识学者道德责任的内涵与作用,实有必要。
马克思曾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在复杂的社会分工体系中,学者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们是精神文化生产和传播的主体,从事着教育人、引导人和启发人的工作。学者的这种社会角色和职业特点,要求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履行相应的道德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创造知识和传播知识、遵循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坚持学者人格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等。
在实践中,道德责任激励着学者们不断地完善自身,创造更多反映时代要求的精神产品,培育更多的社会人才。道德责任不仅是人们和谐共处、团结合作的价值基础,也是良好学术文化环境形成的条件。道德责任对学者的思想活动和实践行为发挥着价值导向作用,规范着学者的学术方式、生活方式。同时,学者的道德情操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示范性作用,他们对道德价值的实践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
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认为学者应当以发现真理、传播真理为己任,不为外在功名利禄所诱惑和困扰。孟子提倡“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生命与道义、物质与精神的冲突中主张人们做到“舍生取义”,保持人格的独立与完整。如果说这些还只是古代学者的一种理想,那么,在当代中国,无数个像王选、孟二冬、方永刚、马祖光那样的时代先锋在学术园地里辛勤地耕耘着、无私地奉献着,以对祖国、对人民、对真理的无限忠诚谱写华美壮丽的人生乐章,以实际行动担负学者的道德责任,充分展示了当代学者的精神风貌。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立足于时代发展,不断促进学者追求真善美,担当起传播文明、资政育人的责任和使命。一方面,增强学者的道德责任感。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责任教育,激发学者进行自我教育,在学术活动中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加大对学者道德缺失行为的责任追究。另一方面,优化学术制度环境。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学术制度体系,完善课题申报、职称评定、导师资格确认、学术成果评价等方面的制度,不断用科学化、公正化、人性化的学术制度支撑学者的学术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