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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为人民服务 让人民满意

时间:2009-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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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喜迎新中国60华诞的时候,经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4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3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今天,本报刊登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长王法金等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湖南省韶山市韶山乡人民政府等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事迹。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崇高精神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

  公务员队伍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广大公务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队伍的永恒主题。公务员的最高价值追求,公务员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人民满意。

  让人民满意,就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公务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在公务员心里的分量有多重,公务员在人民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广大公务员都应当怀着深厚的、真挚的感情,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

  让人民满意,就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大公务员都应当经常走到人民群众中去,直接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衣食住行,体察他们的安危冷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满足人民群众之所需。

  让人民满意,就要自觉坚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人民群众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不是看他怎样说的,而是看他怎么做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关系民生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各级公务员都应当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扎实做好每一件事,认真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

  让人民满意,就要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日益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广大公务员都应当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和业务知识学习,打好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思想根基与知识功底;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在一项项具体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本领,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让人民满意,就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广大公务员都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艰苦,扛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无比光荣的称号,是党的期望,是人民群众的期待。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丢,让人民满意的追求永远不变。

  希望广大公务员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断做出人民满意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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