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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涛:公平与妥协----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与实现机制

时间:2008-01-15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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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社会出现的贫富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冲突、社会不公平现象,主要是由收入分配的不合理造成的。实现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如何化解与缓和贫富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冲突、改变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本文认为妥协是一种协调与化解利益矛盾冲突的手段,同时,妥协也是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利益整合机制。在现实历史条件下研究妥协的优势、特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 收入分配 妥协 利益整合
改革开放带来了利益格局的改变,利益格局的改变导致贫富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冲突不断加剧,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影响社会的政治稳定,不利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妥协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利益整合机制,同时妥协也是协调与化解利益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公平与妥协是我国现代社会的两大主题,研究公平与妥协的内涵、地位和作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 社会公平缺损及其危害
中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突出。之如此,是因为此前中国社会实行的是单一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社会不平等最大限度地被这一制度所体现的平均主义所替代。而80年代开始的改革则打破了这种均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多元化分配政策拉开了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随后的各种制度变革把已经存在的差距制度化,造成原本无太大差别的人与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巨大差距,造就了一批利益获得者和利益丧失者。我国当前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普遍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公平状况的恶化将危害社会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首先,社会不公平危害社会的稳定。这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社会不公平导致社会不稳定,原因在于社会的不公平将导致分配性冲突的加剧。人们认为社会不公平,实际上是认为所付出的与所得到的不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认为通过生产性活动获取不了应得收益的人,一方面会对于通过权力、垄断性资源或掠夺性资本等轻松获得很高收益甚至一夜暴富的人心怀不满;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所倡导的“勤劳、合法致富”的指导方针失去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倾向于通过暴力或准暴力手段,试图与既得利益者重新分享已有的成果。这种纯粹的分配性冲突,将导致社会不稳定。
其次,社会不公平将威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转型期社会公平状况恶化程度之高、速度之快,远不能用“库兹涅茨假说”可解释的,因而,这种公平状况的恶化长期下去,将威胁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为不公平感将鼓励人们不进行“生产性努力”而进行“分配性努力”,由此妨碍经济效率;不公平感将导致不同利益阶层间“分配性冲突”的增加,这会影响人们的安全感,进而影响投资,降低影响经济增长;不公平会抑制国内社会消费,这也会妨碍经济增长。
其三,社会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制度转型的“搁置”或“走样”。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没有现成的模式可照搬,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因此转型过程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当然我们认为其中最大的危险并不是向原有体制的复归,而是改革不能按预期的目标继续推进,使得我国改革成为“半拉子工程”。即从中长期看,由于社会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制度转型的“搁置”或“走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社会公平是相互依存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不懈追求的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立足公平,才能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因为,公平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以规范和原则的形式规定人们活动的范围和方式,使其与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系起来,从而保持应有的秩序。任何一个社会,在谋求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都依赖于这个社会所广泛认同的公平正义原则的实现。只有在相对公平得到实现的前提下,社会才能避免动荡,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缺乏公平正义,要想持久地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不可能的,而一个财富分配严重不公、收入分配均衡机制严重失灵的社会,必然是不安定的。
二、 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主要根源
过去20多年我国经历了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我国目前的人均GDP已达到1000美元,从解决温饱的发展阶段步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按照世界银行的分类,我国已走出了低收入国家的行列。为什么我国的经济高增长并没有带来人心稳定和社会稳定呢?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增长都会带来社会稳定。这种状况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几点:第一,在先后两次受到世界性外部经济冲击的不利情况下, [1]我国经济却保持了宏观稳定、低通胀、高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改进,是我国经济的最好时期,但是我国社会矛盾愈加突出,社会公众愈来愈不满意,社会形势也愈加不稳定。第二,大多数人收入水平大幅度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相当规模的城乡群众特别是农民收入水平增长缓慢,许多弱势人群愈来愈被边缘化,他们的基本生活愈来愈困难。第三,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明显提高,实施防治腐败的措施最多,惩治腐败分子的力度最大,但是全社会的各类腐败特别是系统性、单位性和集团性的腐败愈来愈严重,涉及的金额愈来愈大,不正之风愈演愈烈。第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家财政收入稳步提高,收入分配却变得愈来愈不公平,社会变得愈来愈不公正。第五,无论是公民的收入、家庭资产还是国家的财富都获得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人们的不安全感愈来愈明显,包括:工作不安全,收入不安全,养老不安全,生态不安全,文化不安全,人身不安全等。只要人们感到不安全,他们就会有不满意,当社会不安全问题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来表达和解决时,人们就会采用其他非正常的手段,直接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各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公平的经济增长才会带来社会稳定,不公平的经济增长则往往带来社会不稳定甚至是社会动荡。
公平正义对社会的作用正如罗尔斯所说的那样,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对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来说,就是社会成员普遍地认可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并且社会制度能普遍地公开地满足这些原则。这是一个组织良好的人类联合体的基本条件。公平正义在社会中的特定作用是分配特定的权利与义务,决定恰当的分配份额,因此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必然影响到社会的效率、合作与稳定。 [2]亚里士多德曾说每一种政体都体现不同的正义观念。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们对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发生了根本的分歧的话,社会就可能发生变革。 [3]可以说,公平正义对一个社会甚至更小的社会细胞(家庭、或者单位)是维持稳定与秩序的首要条件之一。没有公平正义的认同,就没有了社会的秩序和合作的基础,最终也必然制约效率的发挥。就社会而言,是动荡与冲突;对社会的组成单位而言,是内耗与矛盾。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而经济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则是社会经济关系和谐的核心。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的实现,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基本价值,将公平当作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追求的根本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主义之所以最终要消灭经济上的剥削和政治上的压迫,归根结底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使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调节收入分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其次,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的基本思路之一就是要协调好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当前,公平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以人为本、社会平等的理念指导下制定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问题,协调好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这既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其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着力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通过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增长、科技进步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发展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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