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即将开始,现就具体教学安排做如下要求:
一、 授课方式及学时安排
按教育部的规定,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需达到16学时。现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一、二年级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中课堂教学8学时,自学、完成作业8学时;三年级以实践教学为主,其中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合计8学时,自学、完成作业8学时;四年级考虑到实习等客观因素,采取“自学+作业”的方式,计16学时。
为了调动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我们鼓励采取实践教学,即围绕形势与政策的教学主题,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外出参观、调研等教学活动。讨论、座谈、发言,学院组织的专业活动等不属于实践教学范畴。
二、授课时间
教学从第9周开始启动,全校教学分两批进行。
三、授课内容
教学资料参见常青藤思政网“‘形势与政策’教学之窗”,分三个专题、四次讲授。
四、备课工作
为解决授课时间跨度延长与教学时效性要求之间的矛盾,学校不再统一编印纸质教学资料,而是通过常青藤思政网“‘形势与政策’教学之窗”,提供相关的教学文字及音像资料,实现教学内容及时、全面地完善与更新。集体备课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五、教学督查
各学院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授课,理论教育科将组织教学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六、作业检查与成绩提交: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作业布置、检查等工作,并于教学结束后1周内提交学生成绩。我部将采取重点抽查的形式检查学院的作业完成情况。质量高的作业将由理论教育科向校报推荐。
七、鼓励交流
为加强各学院之间的教学交流,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之窗”设有“活动展示”栏目,欢迎各学院踊跃投稿,将自己在教学中积累的经验及心得与大家分享。投稿地址
taoran@njtech.edu.cn
八、提交课表
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反馈课程表,格式请按教务处统一规定完成。如果采用实践教学的形式,需单独填写实践教学安排表,写明教学时间、地点、内容与具体形式。相关表格在“教学之窗”下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然; 办公地点:行正楼401室
电话:83587045; e-mail:taoran@njtech.edu.cn
党委宣传部
理论教学科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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