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新思政网>> 网络思政>> 正文

《杀戮的艰难》:人性的生死两难

时间:2013-05-06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llk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中查看。

徐炜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隐藏在人性中的孤独与自省、焦灼与希望,也许正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一书中,所要告诉给我们的答案。

  “任何人的死亡,对我都是一个损失。因为我与所有人都休戚与共。所以千万不要去探听丧钟为谁而敲。每一声丧钟都是为你而鸣。”

  最初在海明威的《战地钟声》里读到这段话,曾带给我相当的震撼。后来才知道它另有出处,是海明威从美国神父约翰·邓恩著名的布道辞中引用的。布道辞中还有一句话小说中没有,那就是“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之所以将约翰·邓恩的布道辞与台湾作家张娟芬的新作《杀戮的艰难》联系起来,是因为这本书给予了我同样的震撼。善与恶,赏与罚,是与非,生与死……这些从来都泾渭分明、毋庸置疑的观念,在张娟芬细若游丝的剖析下,变得不再那么确定。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抱持着一种审慎的态度:杀人偿命不应该吗?报应不爽有问题吗?在中国几千年相袭不替的义理伦常中,惩恶扬善、伸张正义难道不是高尚的侠义之举?否则《伍子胥列传》、《刺客列传》、《赵氏孤儿》、《双赴梦》这等快意恩仇如何能够传颂千古?宋代理学家胡寅说:“复仇,因人之至情,以立臣子之大义也,仇而不复,则人道灭绝,天理沦亡,故曰父之仇不与戴天,君之仇视父。”强调人性本恶的韩非子,则从法律的高度更尖锐地阐述了惩恶扬善的重要性,“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禁令可立则治道具矣。”他更是直斥“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但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中却从另外一个更精微的角度,提出了触及灵魂的拷问,让我们突然间陷入一种人性的两难境地:“坏人杀了一个人,结果诱使我们也不把坏人当成人,也杀了他。一桩杀戮繁殖出另一桩杀戮。为了杀一个罪犯,我们借用了罪犯的心态,使自己成为罪犯。这不只是正义的流产;这简直是,一尸两命啊。”

  对于死刑的废与存,长期深度关注死刑议题的作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张娟芬似乎无意陷入这种“非黑即白”的争论当中,她只想满怀诚意的从一个个死刑犯灰暗的背影中,探寻“好人与坏人之间,那一点点的差别”。她总是心有不甘的打碎自己的固有心念,又不断升华与复原。她非常肯定自己在书中想要表达的意旨:“我的观点不是生命的可贵,我的观点是杀戮的艰难。”

  张娟芬在这部著作中讲述的与其是“生死存废”的宽恕之道,不如说是在层层剥开隐藏在人性中的两难命题。它不像是一本关于“废死观点”的交锋之作,它更像是一本关于“人性隐扬”的哲学禅语。因为她在书中反复提到,“倘若我们集体决定放弃了死刑,我将说那是一个痛苦的决定,尤其是当我又想起古怪照片簿里大卸八块的女子,肚破肠流的女子,头被打扁的亚裔女子。但是,那也是一个高尚的决定。”

  “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目前约有70%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其中西方国家占了绝大多数。对于这个问题,有人比较了东西方观念的差异认为,西方对待生命的态度主要表现为对个体价值的尊重,而东方则以整体价值作为考量,在整体利益面前,个体的生死荣辱常可忽略不计。实际上这种比较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不管存在于何种文化观念中,生命对于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老子曾感叹生命易逝的险恶:“出生入死,生之途十有三,死之途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它的宝贵与脆弱、瑰丽与无常,怎不让我们对它褒有一颗崇高的敬畏之心?

  《杀戮的艰难》越过台湾岛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废死之争,抛开意识形态的浊乱与纷绕,满怀着对生命的悲悯与敬畏,将目光的投射于人性的微暗之所。通过张芬娟对“哪一种杀人方式是人道的?”追问,我们进入到汤英伸、王文孝、陈金火、邓武功、吴志光等诸多死刑犯的灵魂深处,感受着他们生命最后一刻或痛悔或冥顽的灰暗身影,真实感叹“没有一种杀戮是容易的”。在书的结尾,张娟芬还提到了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又是出人意料的全新答案。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隐藏在人性中的孤独与自省、焦灼与希望,也许正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一书中,所要告诉给我们的答案。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