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呼喊:当今中国的五种声音》,凌志军 马立诚著,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1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几年里,我们国家的民主思想,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当中迅速成长起来。
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历程的时候,邓小平说过一句话:“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他是在这一年12月13日说这一番话的。大约13年后,胡绳在他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说,邓小平的这一次讲话,“实际上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基本的指导思想”。还说:“就党的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来说,邓小平已经成为党中央领导的核心。”
胡绳还注意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民主的讨论。他说,全会公报对民主和专政、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作了较详尽的论述。会议认为,由于还存在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绝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的阶级矛盾,必须按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法去解决,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局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
怎样才能使我们的人民拥有“充分的民主”?下面这些话引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将民主看做一种制度,并且将民主与法制联系起来,在我们党的文件当中,这是第一次。
大约从这时起,党内的舆论也开始将民主看做一种制度。
党的文件将民主视为一种制度,这一点显然与邓小平的引导有关。根据现有的文字记录,邓小平最早表述他的建立民主制度的思想,是在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八大”的时候。那一次,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说,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考验,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依照我们党的既成制度,这样的报告,是一定要经过毛泽东的同意并且经过政治局讨论的。这大约可以证明,当时党的领导中枢已经从制度方面来认识民主的问题。毛泽东说斯大林在苏联造成的悲剧,不会在西方国家发生,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明。然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样的思路没有能够延续下来。
1980年8月21日,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有机会直接采访邓小平。当法拉奇对中国能够避免再次发生诸如“文化大革命”这样可怕的事情表示怀疑的时候,邓小平并没有驳斥她。邓回答:“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10天以后,邓小平的一个讲话被中央政治局通过。这就是他在1980年8月18日这一天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讲话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的讲话也是围绕这个题目展开,其中包含了他的许多非常重要的思想。
邓小平说:
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
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应当努力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经济上,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三)为了实现以上两方面的要求,组织上,迫切需要大量培养、发现、提拔、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年轻的、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达到上述三个要求,时间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长些,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我们能够也必须达到。所以,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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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会场,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资料图)
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致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物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官僚主义。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这可以说是我们目前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
当然,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过去我们虽也多次反过官僚主义,但是收效甚微。……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
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重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从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