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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与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时间:2018-01-05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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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办法》《新闻宣传工作规程》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例》,现就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与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部门,不超过12个。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各二级单位、机关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宣传员、通讯员,学生记者,媒体编辑及在新闻宣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其他师生,不超过40名。

(三)优秀新闻作品:在校报、常青藤新闻网或校外主流报刊、网站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不超过30篇。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机制完善。明确新闻宣传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班子经常进行研究,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面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

2.队伍健全。分管领导和宣传员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师生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素质高、能力强、数量足,定期开展相关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3.阵地巩固。重视阵地建设,有专人负责和完善的制度,管理规范、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所在单位、部门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兼具新闻性、思想性,有一定影响力。

4.成效明显。年度积分考评位列同类考评单位前50%;无违反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对社会关切不及时回应、重要信息不及时发布、重大舆情发现不及时或应对不当等情况发生。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为推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

2.分管新闻宣传工作或担任宣传员一年以上,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取得显著成绩。

3.策划或采写(创作)的作品被校级(校报、常青藤新闻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及校外主流媒体录用篇数较多或影响力较大。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三)优秀新闻作品

作品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影响力大。

三、申报事项及评选办法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勿需自行申报,由评选小组依据积分优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直接评选。获奖集体填写登记表。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新闻作品采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表经推荐单位(部门)或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杨芳老师处(行政楼501室,电话:58139062),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xcb@njtech.edu.cn。初审通过后由评选小组评选。

3.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积分计算周期为2016年第二季度至2017年第四季度。申报的优秀新闻作品发表时间为2017年度。

附件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二:优秀新闻作品申报表

附件二:优秀新闻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docx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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