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党[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需明确宣传思想工作分管领导和宣传员各一名。实行大部制的,分管领导为一名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宣传员名额(如信息服务部下设的四个机构均可明确一名宣传员)。
二、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需明确信息化建设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一名。实行大部制的,参照(一)。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校园网建设运行、信息安全等。
三、为做好即将出台的新媒体平台发展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由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统计填写以各二级单位或某项工作业务以及团学组织(含班级、社团等)名义,或以本校师生个人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相关表格可至常青藤思政网下载。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或机关各部门指定专人填妥表格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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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附件一:cqt.njtech.edu.cn/upfiles/Artcle/ArtcleImgs/cc201512091652159949.doc
附件二:cqt.njtech.edu.cn/upfiles/Artcle/ArtcleImgs/cc2015120916484696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