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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通知

时间:2009-09-11 来源:llk 作者:llk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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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09 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即将开始,现就具体教学安排做如下要求:
一、 学时安排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大学本科生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需达16学时。
二、 授课形式
1 、一、二年级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中课堂教学10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完成作业2学时;
2 、三年级以实践教学为主,其中课堂教学4学时,实践教学10学时,完成作业2学时;
2 、四年级考虑到实习等客观因素,采取“自学+作业”方式,计16学时。
三、 授课时间
教学从第7周开始,到第15周结束,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具体授课时间。课堂教学要具体到班级、时间、地点、专题,实践教学要标明周次、内容和形式。
四、 课表提交
教室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在网上选定,访问地址:教务处网站---->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输入辅导员的帐号、密码即可登陆。
所借教室须在得到教务处网上认可后方可填入课表,并于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理论教育科。格式课表在常青藤思政网下载。
五、 教材及教学内容
1 、参考教材:南京大学出版社《形势与政策》及配套PPT(在常青藤思政网形势政策专栏下载);
2 、课堂教学内容:

序号
大类
专 题
备注一
(一二年级)
备注二
(三年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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