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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健康的文化观引领社会生活

时间:2011-11-02 来源: 作者:sizheng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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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作为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本质。判定一个社会发展的质量如何,最终要落实到文化层面上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来引领和谐社会建设,提升国民的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软实力,便成为未来中国社会健康发展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进一步说,我们应当确立怎样的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文化观,并以此来引领时代精神?

  我们这里所讲的文化观,是指在文化哲学层面所确立的人类文化实践的自觉意识,它是判定一种文化好与不好的基本价值尺度,是引领社会大众文化风气的恒常意义追求。一种文化观的确立,意味着要对当下文化现实进行自觉地认识与反思,进而对文化进行能动的价值构建。

  培育正确的文化观是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发展和谐文化的重要前提,是中华民族文化自觉的重要标志。社会发展的标志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器”,文化建设,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实现与满足,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能否落到实处。

  就当代中国而言,对文化观的理解乃是科学发展观的文化陈述。文化包罗万象,具有多样性发展特点,因此,体现在文化价值层面的文化观,常常具有多样性差异性。一个民族、一个社会要想健康发展,除了倡导“和而不同”的文化多样性成长之外,还应从民族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要求出发,自觉为社会培育一种主流文化价值观,以推进文化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史实践,正在逐渐探索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该说这为我们确立健康自觉的文化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需要在此基础上对于文化观做进一步的思考,因为着眼于全球化时代中国发展的文化观,应该在自觉保持遵循人类文化生存的普遍规律和中国文化建设现实境遇之间的平衡张力的前提下,培育直面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问题的宏观视野,并将未来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作为一个国家性命题来进行通盘考量和系统梳理,以切实实现民族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存力、发展力和创新力,推动中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人的二重性生存境遇,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的文化观建构必须蕴含经验与超验、理性与价值、历史与未来的双重关切。

  第一,致力于技术和精神的平衡。技术理性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在给人类带来物质财富巨大增长的同时,也使人的社会生活愈加技术化,人不再是历史、传统和文化的存在,人的精神世界被肢解,成为精神荒原的流浪者。这一情形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实践中也有所凸显,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在对文化的功能与价值的理解上,只重视其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手段的一面,忽视其作为社会发展目的的一面,在片面追求GDP的发展思路下,对于文化只关乎实用而忽略精神,只注重当下而轻视长远。从而导致技术与精神的失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健全人格的塑造。我们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的角度,把人当作目的,切实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幸福指数、强化人的终极关怀。

  第二,善待自然,培育现代生态文明。倡导一种敬畏自然、善待自然的文化观念将是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国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又提出“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并且把它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之中,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社会发展目标中统筹考虑,这应成为我们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庄重承诺。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我们应摒除对自然的狭隘功利态度,把大自然视为人类存在的母体和生命的家园,以一种向自然的认同与回归的态度,去培育人与自然的全新关系,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建构起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繁荣为基本价值诉求的生态型文化体系。

  第三,保持对民族文化传统的自觉认同。人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人不堪忍受无根的生活,人只有在对于存在之根的不断眷顾中,才能积聚起走向未来的勇气。民族文化传统是民族群体的灵魂,是文化记忆的密码,是一个民族提高精神品位的保障。因此,对于民族文化传统合理价值的自觉呵护与坚守,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都是伟大而严峻的文化任务,是一种优秀的品质。在全球化的发展时代,我们必须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用开放的眼光和理性的态度去反省我们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既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民族,也影响着世界,中国文化的许多成分具有世界性的意义。越是中西方文化碰撞交融的时代,我们越是有必要认真研究我们的传统文化,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保持对于中华人文精神的自觉认同。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有效参与国际文化的交流与对话,展示中华文化的风采。

  第四,自觉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公平正义是保证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性因素,也可说是一个社会文化价值诉求的核心。公平正义的根本,就是保证不同群体都能享受相同的权利。公平正义作为评判社会善恶的首要标准,深刻反映和体现了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核心价值,也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只有社会充满着公平正义,我们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才能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所以,我们要自觉地将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恒常价值取向,并通过法律和秩序来保障公平正义的文化权益的落实。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五,要开放心胸,肩负起新文化创造的使命。文化的意义边界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封闭的、静止的,文化是一条流动的长河,从传统奔向未来,但是能否拥有未来,关键在于文化是否拥有创造活力。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但却是一个文化产业小国。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的世界舞台上,我们的文化影响力非常有限。这一切昭示着我们的文化创造活力增强的严峻性与紧迫性。创造性精神最终实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各种潜在价值,从而导致感觉与想象的丰富,思维的理性化,行动上的合理,以及健全的人格关系等等,它是民族走向现代生活的核心动力。今天,文化建设新的历史时代已经开启,切实激活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关系着文化中国能否在未来世界格局中重振雄风。所以,我们在致力于本民族的文化设计时,必须开放心胸,海纳百川,汲取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精华,在与世界文化的交流融合中,建立起具有全球视野的民族新文化。这种文化本质上是开放的。它既是对世界文化的吸收,同时又构成了对世界文化的参与。

  第六,培养全民族的理想与信仰。人是灵与肉的二重性存在,在一个人的社会生活中,其物质需求是有限的,物质所带来的快乐也是有限的,唯有精神的需求和幸福才是无限的。理想与信仰是人生的精神支柱,是民族凝聚力的寄托。信仰在人生的长河里,发挥着如航标灯般无可替代的作用,她引领人的生活方向,是一个民族和个人获得真正生活幸福的必由之路。在市场经济时代,意义缺失、信仰危机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人们走入了手段的王国而失去了人的目标,人的心灵越来越空虚,社会越来越浮躁。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更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唯有信仰的力量才能锻造出人类坚实的精神支柱。和谐健康的社会必须有高尚精神的参与,以使人的外在追求转化成内心的体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支撑起历史的天空,共同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邹广文:清华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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