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探索全国反腐倡廉路径的会议在广东召开。
这场名叫“2009年广东廉政论坛”的会议,被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称为“智库型论坛”,其目的是为全国特别是广东的廉政建设谋划未来,而其意义可能会超出广东一省的范围,从而具有全国意义。
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上,广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国内第一个举报中心到第一个反贪局,理解广东的探索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把握中国政治改革的脉动。
会上,两位专家的“头衔”惹人注目,许多与会代表将求解的目光投向了他们:一位是《苏共亡党十年祭》作者,《求是》杂志研究员,著名党建专家黄苇町;另一位是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梅绮如。在与会代表的心目中,前一位是中国廉政建设的把脉人,后一位则是先进经验的传经人。
会后,本报对两位专家进行了独家专访……
吸取苏共教训根据群众满意度决定领导干部升迁
记者:您在《苏共亡党十年祭》中,将苏共亡党的最重要原因归结为“脱离群众”,但苏共从列宁以降各位领导人一直是要求“联系群众”的。
黄苇町:的确,苏共原来是非常注重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来反映问题都是列宁亲自接见。他还准备了一个苏共最大的接待室,每周定时接见群众。但是,后来正如我书中所说,苏共在实际行动上开始越来越脱离群众,沦落成专为官僚特权阶层服务的组织,加之干部任命终身制,这些最终将苏共的执政权推进了坟墓。
记者:但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内传统缺乏制度性保障。中共与苏共同属“列宁型政党”,为避免重蹈覆辙,您认为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做?
黄苇町:关键是要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政策得到制度性保障。让领导干部的前途掌握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手里,根据群众的满意度来决定领导干部到底能不能升迁。要形成这样一种制度:由群众选举干部、监督干部、参与决策,从这三点上来保证“密切联系群众”的政策得到落实。同时,还应该真正地让群众享有四种权利: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其中选举权地位最重要,知情权是四权的前提,只有揭开所有权力运行流程的神秘面纱,使公权公开,才能使官员难以谋私。
中国式“党内民主”悖论
“既要分‘一把手’的权,又要减‘一把手’的责”
记者: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里涉及干部人事改革的内容很多,改革的力度也很大,其中也强调了加强选人、用人的民主和党内民主。
黄苇町:是这样的。其实,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方面的教训很多。其中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越是党的工作顺利的时候,我们越容易忽视民主;而在困难的时期,我们党的民主工作会做得比较好。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刚刚成功,我们党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党内允许广大党员对重大问题畅所欲言;但是摆脱了困难之后,就开始“反右”了。直到国家衰落到不能再衰落的境地时,十一届三中全会才重新拾起“党内民主”这个宝贝。
而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中国模式获得全世界的赞誉。在如此顺利的时刻,我们党高呼“党内民主”是很有战略眼光的。以制度的形式保证“党内民主”,有效防止“一把手”掌握“绝对权力”,用制度来制约领导的权力应是未来发展的大势。
记者:但如此一来,也会面临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要分解“一把手”的“绝对权力”;另一方面,我们又要“一把手”对很多工作负责任,既让领导没权,又让领导负责、让领导做事。
黄苇町:这的确是一个悖论,因此中央正在研究“权责一致”的政策。一方面,要加强集体决策,使权力的运行透明化。作为一个领导班子的领导,不能握有太多的权力,也不应该过多地强调个人色彩,过多地强调“一把手”个人,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病症,现在应该被革除。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个人色彩太浓,政策里也充满了个人色彩。因此,领导班子应该更加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大家可以发现:即使胡总书记的讲话也不会有太多的个人色彩,因为他代表了整个中共中央政治局,代表的是一个集体。
另一方面,也要健全“问责制”,使问责制追究真正的负责人,该问谁就问谁。这一原则中央现在已经比较明确了,在这里我可以向你透露一些具体情况,比如某个干部出了问题,要问责5类人:这个干部是谁推举的、谁提名的、谁考察的、谁审计的、谁监督的。
深圳廉政改革
不让“一把手”分管“人事”是防止其犯错误
记者:最近深圳出台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一把手”不得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您认为这是限制“一把手绝对权力”的好方法吗?
黄苇町:其实这一政策,以前也有地方实行过,是一个好方向。以往“一把手”分管“人事”会使他在领导班子里很有威慑力,因为其他干部考虑到自己的政治生命掌握在“一把手”的手里,不得不迎合他。但其实,即使“一把手”不分管“人事”,他对人事的任免还是很大的影响力的,只要他不同意人事的任免被拿到会上讨论就可以了。在现实生活中,“一把手”提名而没被班子讨论通过的干部,有;但是“一把手”否决而能被班子讨论通过的干部,没有,除非是其他党员有组织的活动,而这又是不被允许的。
另一方面,不让“一把手”分管“人事”,使“一把手”在运行权力的时候,毕竟要经别人之手,会面临客观制约因素,这是保护“一把手”,防止其犯错误。因此,不让“一把手”分管“人事”的政策在现实中,其实既保持了“一把手”人事任免的权威,又限制了他的绝对权力。
记者:但是,由依附于“一把手”的人来管理人事和财权不是一样有利于“一把手”贪腐吗?
黄苇町:有这种可能,但是从现在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件来看,高层腐败往往不是在他们运行权力的时候被查出来的,更多的是被“手下人”牵连出来的。帮领导“办事”的人越多,领导越容易被暴露。
记者:那您对深圳出台的另一项规定: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这件事怎么看?
黄苇町:只能说,这项政策的针对性比较强。最近查处的不少“贪官”携款逃往国外的案件都有一个特点:子女、妻子在国外,官员财产也被转移到国外了,国内有点风吹草动,面临被调查的危险的时候,官员就逃往国外。但不能说“裸官”都是“贪官”,只是在查处的“贪官”携款潜逃的案件中“裸官”比较多。同时,我国与国外的引渡合作还未完全建立,因此贪官一旦携款逃出国门,追捕将十分困难。深圳出入境比较便利,可能这种潜在的干部会比较多,因此不给他们过大的权力是对的。
广东廉政建设制度创新
公开才是“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核心
记者:说到反腐,据您研判,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如何?
黄苇町:孤立地看反腐败的案件很难看出什么,我们要看制度上的变化。这次十七届四中全会健全了选拔制度和集体领导制,目的是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为预防腐败的工作扫清障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要努力顺势而上。因为在上层制度扭曲的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很难开展的,最多就是对破房屋进行小修小补,现在中央正在把制度理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创造了好的形势。当然,在社会转型期,短时间还很难解决腐败问题。
解决腐败问题不单单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事关党的建设。为消除腐败,我们党要不停地坚持制度创新。在这方面,广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记者: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最近撰文提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