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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可能被遗忘的权利”

时间:2011-05-12 来源:人民网 作者:sizheng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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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街景服务近来接连遭到法国、德国、瑞士、荷兰和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对其侵权的起诉和处罚警告。在这波风潮中,最大的罚单可能来自荷兰,数额高达100万欧元。荷兰方面谴责谷歌街景从360多万个无线路由器上非法收集了用户数据,并要求谷歌在3个月内删除所有相关数据。

  谷歌虽然一直强调收集到用户信息“纯属意外”,并没有用作其他用途,但其触犯隐私权却是事实。近些年,谷歌不断用汽车顶部的360度照相机在各地拍摄街景照片,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谷歌地图,供用户查询使用,其初衷是让枯燥的地图阅读变得生动有趣。但自2007年正式上线后,谷歌街景因把该拍的、不该拍的场景统统“收入囊中”,从而招来诸多争议,特别是其无线装置能收集到私人电子邮件、密码等个人信息,更是惹了众怒。

  面对批评之声,谷歌方面算是愈挫愈“智”,目前它能对所拍摄的车牌号、人脸等进行模糊化处理,也允诺某些地方的照片可从数据库中删除。但欧洲不少国家依然认为谷歌街景服务涉嫌收集和使用了用户信息,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欧盟委员会副主席、负责欧盟司法事务的委员维维安·雷丁就建议修改欧盟已使用1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采取更多保护措施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并表示社交网站脸谱或搜索引擎谷歌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如果不遵守欧盟新的隐私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雷丁希望能够强制这些公司尊重用户“可能被遗忘的权利”,允许用户随时要求更改或注销个人信息,同时企业需向隐私监管部门表明他们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及用途。

  为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上网安全,欧盟还成立了专业部门,采用“隐私保护标识”机制,向参与保护用户信息的网络企业或机构颁发认证。考虑到不少网站会把用户访问和活动记录作为业绩和招揽广告的重要指标而保存下来,欧盟规定这些信息数据属于用户私人信息,未经用户允许,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2008年,某欧洲搜索网络就因为做到了用户访问信息保留不超过48小时、不将这些数据做专业统计之外的任何用途,成为获得欧盟“隐私保护标识”的首家网络公司。目前,一些欧盟、美国和亚洲的网站都自愿参加了该机制,但谷歌一直没有得到该机构的认证。

  传播学家麦克卢汉说过“媒介即讯息”,传播技术的突飞猛进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新的困扰。实际上,技术本身并无过错,但每一项新的技术、每一种新的媒体都应该配上一些新的监管制度,反映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或设置更高的门槛,或求得更大的创新,才能保证它们更合理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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