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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票抵工资,荒唐!

时间:2010-09-13 来源:人民网 作者:szw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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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武汉一些建筑工地发行内部流通的饭票等代金券,只要不超过工资额,农民工可以随时领取,在工地内部买饭、买水、买方便面和香烟等用品。年终,这些饭票等代金券将抵扣农民工工资。

  单从交易上看,农民工似乎没有吃亏。实际上,建筑工地的包工方是在变相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以看似公平的方式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种以饭票等代金券来抵扣工资的做法,已经违反《劳动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农民工大多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他们进城务工,不仅要养活自己,家里还有好多张嘴。种田盖房,娶妻生子,孩子读书,家人看病等开支,都眼巴巴地指望其每月的工资。农民工需要真金白银,而不是饭票等代金券。

  包工方这样做,表面上按月给了农民工一些报酬,好像没占农民工的便宜。实际上,包工方已经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其目的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优先保证自己的流动资金,农民工工资先拖着再说。

  内部流通的饭票等代金券违背农民工意愿,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工地内部,独此一家,垄断经营,爱买不买。农民工需要吃饭、喝水等刚性消费,问题在于,他们有权决定消费什么,在什么地方消费。内部发行的饭票等代金券只能在小范围流通,这就限制了农民工的消费自由。

  更糟的是,此举已成为许多建筑工地通行的做法。假设这种做法得到农民工认同,至少还在情理上站住脚。事实上,许多农民工并不认账。他们希望按月领到足额的“真钱”,至于怎么花,自己说了算。

  饭票代工资只是猫腻的一种,在建筑领域,类似这样“平时发一点、年终算总账”的工资发放制度,已成潜规则,也是公开的秘密。

  平心而论,板子不能全打在包工头身上。目前建筑领域“僧多活少”,招投标竞争异常激烈。总承包商血拼拿下一个工程后,为保证利润最大化,会将其分包出去。层层发包,级级剥皮。发包方一般不会提前给足施工款,承包方为抢活干,往往硬着头皮垫钱开工。在资金高压之下,谁来保证最底层的农民工的血汗钱,这才是根源所在。

  对于种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做法,监管部门应擦亮眼睛,严加监管,不可熟视无睹,任其蔓延。

  农民工可能不知法,不懂得依法维权;包工方可能对法律装聋作哑。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必须亮出法律利剑,力求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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