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规划中,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和影响力,以及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备受关注。当今社会应该对老年人过去的价值不但有充分的认同,还应当有“补偿”的观念。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本质就是如何在老年群体和其他年龄群体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以维护各个年龄群体的利益。
当前,在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在“十二五”规划中,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和影响力,以及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备受关注。
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规律性
人口老龄化是个渐进的、有规律发展的过程。当一个地区老年人占总人口数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时,这个地区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当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于7%时,这个地区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当60岁以上人口达到30%以上则进入了重度老龄化社会。2009年,我省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7.2%,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1.8%。据测算,“十二五”末,老龄化比例将达到19%以上,到2025年,老龄化比例达25%以上;到2035年,老龄化比例达33%,这时江苏省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一个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是由这个地区的人口年龄结构决定的。从理论上讲,在一定时间内,如果这个地区的总人口不变,但老年人口增多,这个地区的老龄化程度就加大;反之,如果总人口增加,老年人口不变,人口老龄化程度就减小。如果一个地区的老年人越来越多,只要总人口相应增加,也不一定导致人口老龄化。同样,即使老年人口稳定不变,其他年龄段人口相应减小,也会导致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同样会形成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程度是由人口年龄结构决定的规律,致使社会的老龄化不反映一个地区总人口规模的大小和老年人口规模多少。对人口众多的地区来讲,往往会掩盖老龄化社会中因总人口多和老年人口多而带来的一系列特有的矛盾和挑战。
在人口年龄结构中,一个地区人们的生育意愿和预期寿命是两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人们的生育意愿决定一个地区总人口的增减;预期寿命决定老年人的数量。遵循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规律,用放任人们生育意愿的办法来降低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样势必会造成人口与资源及环境发展的不协调。特别是人口众多地区,当人口的规模和增长速度超过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所能承受的能力,一定会出现失衡状态,必将会阻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会造成社会混乱。关于老年人的认定的标准问题,这是由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来的,有其深刻的社会和人的生理机能的内涵。目前国际通行的标准,当一个人达到和超过60岁,即属于老年人。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保障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寿命在延长,而且高龄老人明显增多。医学理论告诉我们,老年人寿命延长,不等于健康预期延长;老年人健康预期延长,也不等于劳动年龄的延长。因此,用改变老年人标准来降低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辩证地认识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个重大问题,它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尽管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差异,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程度和时机也不一样,但一旦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就会显现出来,主要有:老年人口基数加大,年平均增长率高,老年人多了,老年需求扩张,使养老消费对经济总需求的影响加大,拉动社会总的消费倾向上升;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费用支出增加,加上抚养比攀高,造成劳动年龄人口养老负担加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各地养老保障水平不一样,增加了老年群体之间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难度;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家庭小型化和消费多元的趋势日增,老年人在物质生活需求进一步提高情况下,文化和精神慰藉需求急剧增长,给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对传统的养老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人口老龄化使社会经济发展孕育着越来越大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在劳动适龄人口减少的情况下,从另一个层面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提高技术水平、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技术、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上来。同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劳动者提高素质。全员劳动素质提高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技术型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我们应当全面、客观地分析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辩证地认识人口老龄化问题,既不能不承认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也不能悲观地认为人口老龄化将导致经济社会的停滞发展。过分看轻影响和过度看重影响都是不科学的。
在认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看到,我国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许多地区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统筹谋划,积极探索有地区特色的养老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和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等方面,制订了明确政策和落实措施。政府这种行政作为,对制约负面影响和提升正面影响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有些潜在影响要变为现实,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的。比如,关于人口老龄化是否会导致社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要作具体分析。在西欧北美一些国家,由于人口总量小,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出现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有许多发展中国家,还未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到来。我们中国,虽已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但全国有13亿人口,人口规模大,即使老年人口增加,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内,我国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劳动力供求关系从供过于求到供不应求转变的拐点还未到来。虽然近几年我国新成长的劳动力增速开始下降,但还在增长。增速即使减小,绝对量还很大。我国提出就业优先的理念,正是基于对这种形势的判断。 正确认识老年人
老年群体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年人和其他年龄段的人一样,同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正确认识老年人,应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辩证地分析老年人,要把老年人放在一个历史过程中去认识,以增强社会的认同感。
老年人曾经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先进文化的代表者。老年人曾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作出过贡献。当今社会应该对老年人过去的价值有充分的认同。不但有认同,还应当有“补偿”的观念。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大大提高了,但是万丈高楼平地起,喝水不忘掘井人,从这个角度讲,今天的社会“补偿”老年人是应该的。虽然这种“补偿”不具有现实价值交换性质,但承认老年人过去的劳绩和艰辛,也是一种社会价值观的体现。
从现实情况看,老年人也并不单纯是社会财富的分享者,他们也仍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老年人在社会上能够发挥自身的经验、知识、智慧的优势,力所能及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他们还能以家庭劳务、帮带下一代、公益服务等体现社会价值的形式,来实现老年人的价值。这种价值和市场经济伴生的物质财富交换价值不同,往往是一种公益性的社会价值。同时,老年人是稳定社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传递科学知识、弘扬先进文化、进行传统教育等方面,老年人也是一支特殊的队伍。
老年人有价值、有尊严。但老年人又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事关重要。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令人不可侵犯。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一项具体措施,是贯彻党和国家老年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应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从根本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要依靠司法部门的力量,加强老年法规的执法监督。要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合力。应通过宣传和法律手段,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关心老年人的氛围,使老年人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健康愉快地颐养晚年。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措施是加快经济发展,夯实物质基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增加物质财富,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本质是资源分配问题。就是如何在老年群体和其他年龄群体之间公平和合理地分配资源,以维护各个年龄群体的利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原则应是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应从本地具体情况出发,在统筹考虑各方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老年人的利益。
加快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规范化。探索实施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要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贫困老年人医疗和基本生活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的生活补贴、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老年人长期照料补贴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我国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保障和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中之重。应把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放在首位,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根据各地农村不同情况,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