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行业协会和基层组织在面对底层从业人员时,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而不是彰显自身的权威和影响力
据报道,日前深圳市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委员会辞退了46名出租车司机,且永久禁止其入行。理由是,这46人在不同地段和区域停运5小时,“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损害了行业形象,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46名司机为什么要停运呢?他们要求减免租金、发放油补,并抗议电动车、蓝牌车等非法营运现象长期存在。报道说,这已是一个月来第六次停运。事件发生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决定把出租车保证金从每车9万元下调为每车5万元。看来,主管部门对司机们反映的问题是有着清醒认识的。
令人不解的是,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委员会却不依不饶。尽管在深圳这样偌大的一个城市,四五十辆出租车停运5小时便造成“市民出行不便、损害行业形象”的说法似乎过于牵强,但委员会仍然施以重罚,令公众哗然。
人们想知道,自律委员会一纸罚单剥夺46人从业权利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行业组织,委员会除了冷冰冰的“自律”之外,可曾认真聆听过司机们的呼声,对净化运营环境作过认真考察并施以良策?它敢不敢仗义执言,代表广大司机同出租车公司就租金问题“讨价还价”?司机们的要求究竟触动了谁的敏感神经?又有着怎样的利益博弈?
出租司机们的要求就算不尽合理,也总该有表达的权利。如果反映问题的渠道始终畅通,如果合理的利益诉求得到圆满的回应,这些平日里早出晚归甚至夜以继日拉活儿的司机们,应当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断粮”等极端方式去引起管理者关注。行业组织对此又怎能如此无动于衷?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表达常态化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表达诉求是一种合理的公共需求。面对利益群体间的博弈,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做的,就是满足这种需求——在公平的原则下,通过法律、政策、制度等有效手段,搭建起有效的谈判沟通渠道和表达意见平台,令社会和谐、稳定。
各类行业协会和基层组织在面对底层从业人员时,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畅之所言,急之所需,千方百计、设身处地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而不是为了彰显自身的权威和影响力,一味地通过“堵”与“罚”,使简单纠纷复杂化、个体冲突群体化。惟此,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赢得尊重,并促进行业的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