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的刚性指标要求(试行)
一、一下阶段发展党员的条件
1、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至少递交了三篇思想汇报;业余党课培训考核合格;是推优对象;
2、在班级、学生会(包括校级、学院各学生组织的部、组担任副职以上,班级班委、团支委、舍长、辅导员助理、书记助理等)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工作认真负责;
3、上学期获得校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平均绩点排名在专业排前20%);
4、上一学期所在宿舍被评为“卫生宿舍”;
5、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尤其是不能有旷课、作弊等行为。
二、二上阶段发展党员的条件
1、培养时间不少于一年,至少递交了五篇思想汇报;业余党课培训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是推优对象;
2、在班级、学生会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工作认真负责;
3、前两学期均获得过校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平均绩点排名在专业排前25%),英语通过了CET-4;通过了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
4、前两学期所在宿舍均被评为“卫生宿舍”;
5、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尤其是不能有旷课、作弊等行为。
6、参加过班级、学院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学院或学校的系列学科竞赛(包括省、国家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培训班)者优先考虑,但二上不作强制要求。
三、二下、三上阶段发展党员的条件
1、培养时间不少于一年,至少递交了五篇思想汇报;业余党课培训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是推优对象;
2、担任社会职务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参加班级、学院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必须参加至少一项学院或学校的系列学科竞赛(包括省、国家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培训班);
3、前三学期获得过校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平均绩点排名在专业排前30%),通过了CET-4;通过了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
4、前两学期所在宿舍均被评为“卫生宿舍”;
5、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尤其是不能有旷课、作弊等行为。
四、三下及四年级阶段发展党员的条件
1、培养时间不少于一年,至少递交了五篇思想汇报;业余党课培训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是推优对象;
2、担任社会职务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参加班级、学院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必须参加至少一项学院或学校的系列学科竞赛(包括省、国家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培训班);
3、入学以来至少获得校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且前两学期平均绩点在专业排前40%,通过了CET-4;通过了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
4、前两学期所在宿舍均被评为“卫生宿舍”;
5、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尤其是不能有旷课、作弊等行为。
【说明】该要求从2012级开始执行。未尽之处按照学校、学院以往的要求执行。
民办和母语为非汉语的学生,计算机二级要求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