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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非必要实验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0-02-02


各学院(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工委办〔2020〕3号)和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控制聚集活动,“外防输入,内防感染、扩散”的工作原则,现要求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具体恢复时间由学校决定后另行通知。

二、如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的,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实验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后(电子版发送至liqiang2014@njtech.edu.cn,联系人:李强),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三、各学院(单位)要明确和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活动审核和决策的主体责任,进行科学评估、严格把关。凡是未经审批私自开展实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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