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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校内科研机构建设与总结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5-11-27


各相关研究所:
为进一步总结校内科研机构在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所起作用方面的经验,不断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服务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大学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内科研机构新建与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科研机构项目建设
1、申请成立校级科研机构的条件:
①有明确且意义重大的科研方向和相对稳定的科研任务;
②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
③有学术造诣深、组织领导经验丰富的负责人,具有结构比较合理的专兼职的学术梯队,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
④能够通过多渠道持续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和经费;
⑤有相关的实验室、研究室作为研究支撑,有固定的实验场地、仪器设备和水电设施,以保证研究人员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2、申请成立校级研究机构的程序:
①由拟设立科研机构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部(院)签署意见后报科学研究院;
②科学研究院在接到申请报告后,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采用适当的方式对申请建立研究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及时审批。

3、项目建设说明:
①校内科研机构名称统一为:新利18彩票 xxx研究所(中心);
②研究机构组成人员不脱离所在学部(院)的人事、组织关系,接受学部(院)聘任,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③学校给予拟新建的2015年度校级科研机构一定的经费资助,学院(部)应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④已有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不再重复申请建设。

二、校内科研机构年终总结
1、学校正式发文成立的校级研究所(中心)都应该参加2015年度总结。已经升格为国家、省部等政府机构批准设立的研究机构,其管理和考核按照上级批准下达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需重复参加此次年终总结。
2、参加考核的科研机构填写2015年度总结表。
3、 学校将对绩效和运行状况良好的科研机构在项目申请方面予以倾斜,并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平台;对无故不参加考核以及绩效和运行状况不佳的科研机构按照“不合格”处理,或按照程序予以淘汰。

三、项目建设和年终总结的有关说明
1、人文社科领域科研机构建设与总结工作由科学研究院社科处另行组织安排。
2、项目建设申请和总结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于2015年12月2日前报学院办公室戴云老师,统一上报学校。

附件:

新利18彩票 校内科研机构立项申请表.doc

新利18彩票 科研机构年度总结2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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