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南工教[2013]6号
各部门: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学期第10~11周(4月27日至5月10日)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各学院要特别重视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习等各环节的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学院自查为主。主要采用随机听课、抽查有关资料、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上的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效果。
2. 实验教学
实验资料(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实验条件(仪器、设施、环境)、实验安排(学生分组、实验内容与理论教学的联系等)、教师教学(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指导认真)、实验报告等。
3. 实习环节
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
4. 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检查时间
1. 第10-11周各学院(部)进行自查。
2. 第12周各学院(部)认真总结检查情况。
3. 第13周召开由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部)的检查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反馈至有关部门和学院(部)加以解决和改进。
五、具体要求
1.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部)、系(教研室)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对本学期开课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加以指导。检查期间每人听课不少于2学时,检查实验课至少1次(不开设实验的学院(部)除外),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理论教学).doc和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doc。
2. 各学院(部)要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各系(教研室)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所承担教学任务(对每位教师、每个环节、每门课程进行检查)完成的情况,并认真填写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doc;组织同行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活动,填写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doc。《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和《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由学院(部)汇总留存。
4. 各学院对本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听课,了解双语教学的情况和效果,填写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doc。
5. 各学院(部)将教师、学生座谈会时间安排表于4月27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察科。教务处将派本科教学督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6.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doc、学院(部)领导的《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于第12周的周三(5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察科。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学院(部)要对此次教学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安排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安排
一、中期检查时间:4月27日~5月10日
二、中期检查内容:
1. 查看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是否规范。
① 查看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环节是否严格,是否符合选题原则。
② 查看2013届校内外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的填写及落实情况。
③ 查看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的统计。
④ 查看各学院中期检查(自查、检查)工作总结等。
2. 了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完成情况。
① 查看任务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文献阅读、方案分析报告、有关图纸、计算说明、实验数据、中期自查表、检查表、小结等是否规范,所交材料有无签署意见。
② 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思想状况、出勤、纪律等情况。
3. 了解担任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的情况。
① 查看教师任务布置的是否明确、进程是否详细,在选题审批表、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有无签署意见。
② 检查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到位。
三、中期检查的方式及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形式采用分散与集中,自查、普查与网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4月27日~5月4日 自查。
① 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由指导教师检查并签署意见。
② 指导教师对自己前段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
2. 5月4日~5月9日 普查与抽查
①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改,并写出学院的中期检查总结。
② 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家组,对学院的中期检查资料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进行抽查。
3. 5月10日为专家抽查日。教务处以班级为单位随机抽取2名学生,各学院可同步了解抽检学生的情况,专家组将对学院的中期检查表及所抽查学生的材料进行详细检查。
四、中期检查结果公示
教务处汇总学院和专家组检查的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并在教学简报、相关会议及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