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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2-10-18
自10月15日起,本校女职工、双职工报销2012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岁)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岁)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托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包括计划内二孩、双胞胎满3-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2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
2012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逢周六、周日休息)
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周二、三、四在江浦校区 明斋205室。上午9:45—12点
下午1:30—3:30中午休息。
周一、周五办公时间在丁家桥校医院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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