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综合考核打分细则(五个方面)
1.参军入伍服兵役(20分)
参加大学生应征入伍,普通服兵役在校大学生加15分;在服兵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等相关荣誉表彰的加20分。
2.参加志愿服务(10分)
志愿服务级别 |
分数 |
备注 |
国际 |
10分 |
学生提交相关志愿服务证明及表彰证书等 |
国家 |
8分 |
省部级 |
6分 |
校级 |
5分 |
3.国际组织实习(10分)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主要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实习时长为3个月及以上。
一般为高校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进行选派的实习岗位,学生自主申报获得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须提供相关实习组织证明材料。
实习组织评价 |
分数 |
备注 |
合格 |
8 |
|
良好 |
9 |
|
优秀 |
10 |
|
4.科研成果(30分,仅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得分,期刊认定以学校文件为准,所有科研成果均需与本专业相关)
(1)发表论文(20分)
发表刊物级别 |
分数 |
备注 |
核心期刊 |
20 |
|
非核心期刊 |
5 |
(2)创新创业项目(10分)(仅项目第一主持人得分)
类别 |
分数 |
备注 |
省级重点 |
10 |
|
省级一般 |
7 |
|
创业训练项目 |
4 |
|
5.竞赛获奖(30分)(分类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为准)
分类 |
级别 |
分数 |
团队参赛 |
备注 |
国家A类赛事 |
特等奖 |
30 |
团队比赛第一成员加100%、第二成员加80%、第三成员加60%、第四成员加40%、其他成员不加分 |
不同年份或者不同类别的竞赛项目取最高得分,不累计积分
|
一等奖 |
26 |
二等奖 |
22 |
国家B类赛事 |
特等奖 |
20 |
一等奖 |
16 |
二等奖 |
12 |
国家C类赛事 |
特等奖 |
10 |
一等奖 |
8 |
二等奖 |
6 |
国家D类赛事 |
特等奖 |
6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4 |
二、推免成绩组成:
总成绩=课程成绩*80%+综合成绩*2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所有参加推免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硕士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的人员,不得参与推免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等
为保证硕士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我院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
学院电话:58139641
校研究生院电话:58139194,yzb@njtech.edu.cn;
校纪委举报电话: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五、其他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要从严把握。学院应成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