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
按照《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流程
1、请下载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申请表。
2、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填写。
3、父母双方单位计生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无单位的凭就业证去户籍地社区盖章)。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一家三口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小孩出生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近期一寸合照一张;
4、领证后交一份申请表和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到校计生办录档,方可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待遇。
5、办理地点:
户籍在我校新模范马路校区的教职工办理地址:鼓楼区中央门街道
(地址:南瑞路东柏果园48号,联系电话:83219627 83401819)
户籍在我校江浦校区的教职工办理地址:浦口区顶山街道
(地址:顶山街道吉庆路10号307室,联系电话:58852825)
注:1、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宝宝不在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2、需要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教职工按上述程序流程办理。
独子证申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