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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彩票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


(2018 年 5 月 4 日新利18彩票

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新利18彩票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

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增强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

感,群策群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

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人才培养、科

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文化建设、后勤保障服务以

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教代会讨论

处理的议案。

第四条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

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教代会代表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

和建议,督促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

效率,讲求实际效果,为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服务。—3—

第二章 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由每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是教代会的专门委员会,受教代会领导,闭会

期间受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领导。

第六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实行常任制,其任期与同届教

代会代表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提案工作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由全体

委员选举产生。如届期内有人事变动,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

主任、副主任,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提出建议人选,经教代会执委

会表决通过后到任履职,并在下一次教代会全体会议上予以确认。

第八条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订各次教代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

(二)负责征集提案,进行分类整理、审查,提出立案意见。

对立案的提案提出处理意见,转交承办单位办理;

(三)经立案的提案,向提案人进行立案告知。未立案的提

案,向提案人进行解释说明;

(四)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检查反馈提案落实情况,

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结果的意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

与承办单位交流情况或实地考察;

(五)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执委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

征集、审理、答复和落实情况;

(六)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4

第九条提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提案工作委员会

的办事机构。提案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第三章 提案的征集

第十条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提

案权。起草提案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

实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必须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提案须由 1 名教代会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2 名

及以上教代会代表附议。提案也可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或单位

(部门)的名义提出。

第十二条提案内容:

(一)下列内容可作为提案提出: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

议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议案;

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

流、文化建设的议案;

4.有关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的议案;

5.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议案;

6.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议案;

7.其他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议案等。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5—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2.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

3.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4.应向纪检监察部门揭发和举报的;

5.与事实不相符合的;

6.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7.属于学术研究范围的;

8.属于承办单位正常职责范围的具体事务或可与承办单位

直接沟通解决的具体事项的;

9.为教代会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问题的;

10.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

第十三条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表格上书写,应

字迹工整,符合规范。可另附页补充,也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表

格填写打印。

(三)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原由)、提案内

容(提案的主题、依据和调研分析)、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

办法或对策)等内容。

(四)提案人、附议人均须亲自签名。

(五)提案需经所在代表团审核,并由团长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提案的征集时间—6

提案征集实行集中征集制。征集时间一般自提案征集通知发

文之日起,至教代会全体会议结束止。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应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

教代会提案,另作处理。

第四章 提案的审理

第十五条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征集的提案按《南京工业

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审理,决

定立案与否。

第十六条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立案、编号、登记造册,

签署处理意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原提案人

作为共同提案人。不予立案的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作为意见或

建议,转交承办单位处理;二是直接退回主提案人,同时附书面

的退回原因说明。

第十七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所有提案汇总,向教代会执委

会和校长办公会报告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

第五章 提案的办理答复与督促反馈

第十八条提案的办理答复是指提案承办单位根据法律法

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落实提案,并向主提案人作出答复

的过程。—7—

第十九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经审理立案的提案按内容分类

确定承办单位后填写提案办理单,由教代会执委会签署意见和承

办单位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逐件落实到承办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收到提案办理单后,承办单位应核实情况,认真

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要指定专

人抓落实。

第二十一条提案办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有条件解

决的,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

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或需要暂缓解决的,要实

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第二十二条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

案,协办单位要配合承办单位联合办理,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主提

案人。对于涉及学校重大问题的提案,承办单位在职责权限内无

法自行作出答复的,可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或其他有关

会议研究办理。

第二十三条承办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寒暑假除外)对办理

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书面复文应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反馈提案工作办公室和主提

案人。

第二十四条书面复文必须明确给出“已经落实”“列入年度

工作计划”“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的答复意见,并详细说明

情况或理由。—8

第二十五条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开展双向评价,即承办单位

对提案的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对学校发展的建设性等方面进行评

价;主提案人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落实情况及复文质量进行

满意度评价。

第二十六条书面复文由承办单位送交主提案人并视不同情

况进一步沟通意见。主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应及时向承办单

位反馈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在签署满意度评价意见后将复文反馈

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主提案人可以向承办单位

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根据承办单位工作需要,观摩或部分参与提

案的办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中反映学校亟待解决、

教职工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对推动学校工作有重要作用并具有

较强可行性的提案,可以选作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对于重

点提案,可以采用教代会执委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人、承

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

推动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

第二十九条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

作,汇总提案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完成提案的整理、装订、建

档工作。对提案中不能当年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跟踪督办,促进

落实。—9—

第三十条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执委会和教职

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未予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同

样应认真对待,视情况吸纳并及时沟通答复给主提案人。

第六章 提案的归档与评选、表彰

第三十二条提案的归档

(一)提案及提案工作资料归入教代会档案保存,工会责成

专人管理教代会档案资料。

(二)按规定应由学校档案部门管理的资料,由提案工作委

员会及时转交学校档案馆。

第三十三条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承办单

位认真高效办理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

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结果经教代会执

委会确认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三十四条“优秀提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选题优。提案内容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

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

(二)立意高。提案内容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具有一定的全

局性、前瞻性,紧贴学校办学治校实际,体现“金点子”和“正

能量”。

(三)合规范。提案符合要求,做到一事一案,案名、案由—10

分析、建议措施等各项要素齐全,书写规范,字迹端正,条理清

晰。

(四)可操作。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提

出的建议切合学校目前的现有状况和支撑条件,措施具体,具有

可操作性。

(五)效果好。通过该提案的办理对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

维护教职工权益、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十五条“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尊重提案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充分重

视提案的承办工作。

(二)提案办理讲求实效,注重质量,措施得力。

(三)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组织协调,虚心听取师生意见,

自觉接受监督。

(四)提案办理认真细致,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在双向评价

中主提案人满意度高。

(五)对落实难度较大的提案,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加以落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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