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26日,2019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以来的政策法规工作成绩,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药品监管法治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维护我国药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修订稳步推进;深入推进药品监管重大政策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监管机构改革,依法推进监管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清理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证明事项清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完善监管执法制度机制,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和公正;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有力推动药品安全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加快建立更加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药品安全法律体系,及时通过立法巩固监管改革创新成果。二是加快建立更加开放的药品监管政策研究机制,围绕药品监管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药品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四是加快建立更加权威的药品监管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在全国的统一实施。
会议指出,政策法规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按照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政策法规“铁军”,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贯穿于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建设的全过程。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