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思政教育>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催缴2015-2016年研究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5-11-24

各学院:

我校2015-2016年研究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接近尾声,期间分别于11月16日、24日两次进行农行卡绑定扣费,目前仍有部分有意向参保的学生未缴纳医保费用(每年度100元),为确保每位学生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通知未缴费学生(名单参见附件),在11月25日(本周四)下午3点前缴纳医保费用,确保每位申请参保的学生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二、如之前有各种原因漏报的学生,这次还可以申请补报,请于11月25日(本周四)下午3点前联系所在学院相关负责老师提交电子信息并缴费。

三、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弃保,不再享受医保待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在本次欠费名单中,如有最终未缴费弃保的,请各学院统计名单并让学生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至行政楼308教育管理科备案。

五、缴费方式:现金,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医保费用并附缴费清单(需盖章)于11月25日(本周四)下午4点半前送至行政楼308教育管理科。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2015/11/24

附件:2015年研究生医保欠费信息表.xls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