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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四季度研究生助研津贴提交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7-12-05

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从本季度开始研究生助研津贴全部通过计划财务部高级财务平台的劳务酬金及奖助业务进行发放(使用指南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需要的研究生导师在1216日前通过计划财务部高级财务平台申请报销单,打印并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资助管理科(行政楼30158139197)。

2、由于财务1220日起停止对外报销,请相关研究生导师务必按时提交,过期不候,谢谢支持配合。

3账号为38或者442开头的不可用,科研启动费、重点科研资助、学科基金资助、学科建设费、研究生业务费一般不列支研究生助研津贴。

附件1:《劳务酬金及学生奖助业务使用指南.doc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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