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为支持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推进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现将2023年度“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和金额
奖励金额:6000元/人
奖励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
名额 |
对象 |
化工学院 |
5 |
申请人需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4 |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态度端正,学习勤奋,上学年在科研方面业绩突出(均以前一学年成绩参评)。
3、上学年获得南京市及以上级别表彰学生,优先参评。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学院评审结果(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材料后,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 相关学院11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明正楼303,电子材料发至zzglk@njtech.edu.cn,联系电话:58139197)。
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各单位评审工作报告,报告需体现各单位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审工作记录、评审依据、公示情况等(纸质版);
(2)《“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3)《“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其参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