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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本硕连读”教学安排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5-11-13

“本硕连读”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是我校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培养具有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的创新举措。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2016级“本硕连读”教学安排如下:

一、“本硕连读”培养计划指导思想

“本硕连读”培养计划将统筹安排本科和硕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本硕连读”学制安排

“本硕连读”培养计划实行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学制上采取“3+3”的培养方式。确定为我校2016级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的同学,于第四学年通过自愿申请、学校择优选拔,确定“本硕连读”学生名单。

三、“本硕连读”教学组织

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以不影响本科阶段课程学习为原则,“本硕连读”学生本科第四学年第一学期起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完成学生导师互选工作,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训练。

硕士第一学年,“本硕连读”学生完成所有硕士专业课程学习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系统科研训练。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 “本硕连读”学生学习和科研安排应服从导师的安排。

“本硕连读”学生在硕士第二学年末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毕业。在符合学校硕博连读政策的情况下,优先遴选“本硕连读”学生进行“硕博连读”。

时间

教学安排

责任单位

本科阶段

第四学年第1学期

硕士公共基础课程

研究生院、各学院

第四学年第2学期

硕士公共课、专业课程

导师互选

研究生院、各学院

硕士阶段

第一学年第1学期

硕士专业课程

科研训练

研究生院、各学院

第一学年第2学期

科研训练

中期检查

研究生院、各学院

第二学年第1学期

专业实践、科研训练

研究生院、各学院

第二学年第2学期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和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准予授予硕士学位

研究生院、各学院

四、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硕连读”课程教学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院为“本硕连读”学生设置3门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分别为《研究生英语》、《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考核成绩将记录在硕士阶段学习档案。

周次

上课时间

课程名称

任课老师

授课地点

11-16周

每周三晚6:15-8:30

自然辩证法概论

宗元勇

仁智楼401

11-19周

每周日上午8:30-12:00

研究生英语

杨红旗

浦江B楼201

11-19周

每周日下午1:30-4:3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陈梅

浦江B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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