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应届生不少于1年的专业实践,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4级全日制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安排工作,并请于10月16日前将《全日制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安排表》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事务科(行政楼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