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部门:
依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面向学术学位研究生,推荐限额:省立省助13项、省立校助51项;面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限额:省立省助8项、省立校助34项);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推荐限额3项);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推荐限额:省立省助6项、省立校助6项);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名额不限);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
7、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实施,另文通知);
8、第三批江苏省产业教授(由省人才办、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实施,另文通知)。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组织,积极参与本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学校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
本次创新计划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一、二年级博士生,学术型一年级硕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一年级硕士生。原则上1名导师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申报。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能申报。
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5年)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申报对象:
凡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项目要求:
申报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或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分为 “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并行类”项目。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特色活动内容包括: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或学术沙龙等;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专题研修班;组织著名专家学者讲学,包括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作短期讲学;组织研究生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支教;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等。该项目由化工学院负责牵头组织申报。
长三角合作项目内容包括:举办“长三角研究生论坛”;举办“长三角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其他促进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及海南省研究生课程以及现场交流观摩、教育教学一体化发展的其他创新项目。各学院自由申报。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目前,我校已成功获批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88个。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本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积极遴选优质企业与我校合作建设研究生工作站。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范围为2012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后产生。
我校符合条件工作站共44家(详见附件2),各学院需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站运行和管理的经验,积极组织、择优推荐。学校将对获评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以上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5年)》。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名称 |
材料要求 |
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 |
1、《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2、《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纸制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4、《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书》纸制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5、《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6、《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书》(含总结、附件支撑材料)纸制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
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
1、《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书》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
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及其它附件材料统一装订)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及其它附件材料统一装订)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4、《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电子版。 |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电子文档。 |
以上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3。
申报材料需于5月13日前报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汇总,各学院于5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研究生院(江浦校区行政楼308,联系人:张翔58139196),各学院需在汇总表中根据优先推荐原则对项目进行排序,★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发送至pyb@njtech.edu.cn)。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doc
附件2:2012年(含)前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一览.doc
附件3: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rar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